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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法院提出申诉债权申报的要求有哪些
发布时间:2023-07-06 03:46:45 文章来源:法师兄
破产案件受理后,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,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破产案件受理后,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,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,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,逾期未申报债权的,视为自动放弃债权。债权人申报债权的,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,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。申报的债权,须经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。

《企业破产法》第四十五条,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,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。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,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,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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