拿到首月工资他主动给被害人赔偿致歉,法院助“浪子回头”
发布时间:2023-05-30 17:59:50
文章来源:南方都市报
南都讯记者郭若梅发自北京儿童节将至之际,5月30日,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未成年人审判融合发展新闻通报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南都讯 记者郭若梅 发自北京 儿童节将至之际,5月30日,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未成年人审判融合发展新闻通报会,介绍一起法院通过“政法一条龙”和社区“社会一条龙”的服务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复归社会的案例。
北京高院介绍,涉罪未成年人李某与他人发生口角,用弹簧刀扎伤被害人,导致其重伤二级,被判故意伤害罪。刑罚结束后,法院对接辖区帮教基地,委托司法社工开展判后帮教,并帮助李某在爱心企业找到工作。
据介绍,专职司法社工通过微信与李某保持日常联系,法院则是与李某讨论违法犯罪小案例,团区委和街道监督考核李某每月完成十多个小时的社会服务等举措,帮助李某逐步提升法律意识,改变其在工作时出现的迟到早退、藏有违禁品等不良行为。
北京高院介绍,李某拿到第一个月工资时,主动交给被害人作为赔偿金,并向被害人鞠躬致歉。北京高院表示,历时3年的持续帮教,李某已重新回归正常生活。
北京高院认为,这是一起以司法保护助推“政法一条龙”“社会一条龙”融通发力、合力解困,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引导未成年人重回生活正规的典型案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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